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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與合約法:基於情感分析的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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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tasfiyajahan003
時間:
2024-1-23 16:09
標題:
技術與合約法:基於情感分析的方法
引言 齊格蒙特·鮑曼在他的著作《流動的現代性》中指出了現代性社會關係的流動性。 儘管有些人可能認為我們不再處於現代性,而是處於後現代性,但鮑曼的論點仍然成立:社會必須為持續且日益迅速的變化做好越來越多的準備,因此要求以同樣的強度做出適應性的反應。 後現代的流動性和高度複雜性引起了法律專業人士的極大焦慮,他們的顯著標誌是傳統(一些大學仍然堅守傳統)。 對我們來說,解決方案在於羅伯托·曼加貝拉·昂格爾(Roberto Mangabeira Unger)在分析如何克服精神殖民主義時所說的知識經濟。 作者認為,知識經濟有三個特徵:一是邊際收益具有增加的潛力,而非生產要素枯竭所特有的停滯現象; (ii) 生產努力與科學進步之間的內生關係; (iii)建構超越福特機制的道德生產文化,為生產過程參與者提供更大的自主權與解放空間。
正如我們將看到的,這些假設適用於法律。 當將法學與技術聯繫起來時,最常見的問題之一是:如何將這樣一門傳統學科與技術進步的語言和本質相調和? 答案並不簡單,這將告訴我們是否包括經濟的維度,即納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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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永續成長成果的需要。 關於如何將技術進步納入某些法律領域,僅限於小型科學界和區塊鏈技術的公共政策控制,已經存在爭論。 然而,在私法領域,由於私人關係的高度分散,調解變得更加困難。 我們本文的目的是指出合約法中技術使用的理論和實證假設,而不需要大量投資來獲得軟體許可證。
合約的分析分兩個階段進行:首先對草案進行探索性評價,衡量用詞的「感覺」程度; 其次,根據發現「感覺」的程度,根據三個參數進行內容分析:文本(合約中使用的術語的字面意思); 潛台詞(契約的道德面); 和背景(合約與現實的連結)[1]。 本文將重點放在第一部分,因為它匯集了合約分析中嵌入的大部分技術,從而拉近了法律與技術之間的距離。 合約語言的積極性、消極性和中立性 在簽訂合約時,當事人期望合約能夠產生預期的效果,並且善意地存在於雙方的關係中。 契約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它必須反映有利於當事人的義務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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